2023年3月6日

小時候那丁點事(十二):獨行俠與手足的童年回憶

從很小的時候,我就是一個獨立的人。

由於現在有自己的小孩,我跟我媽聊到兩個小朋友很依賴我,都黏著要跟我一起睡。所以,媽媽聊起在我三四歲大的時候,她提議讓我到另一個小房間自己睡,有自己的房間跟單人床,聽說,我聽到媽媽這樣說之後,還開心的手比Ya,並說「太棒了」。

自國小開始,我想做什麼就去做什麼,家人其實不太管束我,因此,國小和國中時代的我,常愛在台北市亂跑,特別是小學四年級後,爸爸教我如何搭公車之後,行動範圍就更擴大。

小學的時候,頂多從景美國小搭251公車,大約三站的距離,在武功國小下車,然後走路到景美圖書館。

到了國中時期,我很喜歡寒暑假作業的某個環節,作業中,學校會在作業單上,推薦我們在寒暑假期間,平常可以到一些地方去參觀,像是歷史博物館、美術館、科學館、植物園、科技展示中心...等。

由於那個年代並沒有網路,資訊也不像現在傳播這麼快速,作為孩子的我們,除非大人講,或是父母曾經帶你去過某些地方,不然你會不知道有那些地方可以去逛逛。

所以,寒暑假作業中,看到學校推薦幾個寒暑假我們可以參觀的景點後,當我詢問父母可以搭哪幾號公車,去哪些景點後,大多時候,我就裝備行囊出發自己逛。

就像前幾篇,我提到國小的時候,我可以自己揹著畫板,和水彩顏料與水桶,搭著30號公車,從景美前往萬華的青年公園,或是搭253去台北車站附近的新公園,獨自一人坐在樹下,或草叢間寫生繪畫。

爸爸知道我會亂跑,妹妹和弟弟還小,沒有人照顧,但我又想亂跑,於是爸爸就要求我說:「要出去可以,但一定要帶著弟弟、妹妹」。

我雖不願意,很嚮往自由,但是很無奈地父命難違。小妹跟我相差3歲,弟弟是家裡最小的小孩,跟我差了5歲,我覺得年紀最小的弟弟很可憐,所以肩負起做大姊的責任,帶著小蘿蔔頭們到處跑。

我們年紀還小的時候,嚴格說,在我大學以前,家境並不富裕。我們家是沒有給零用錢的,如果父母有給錢,通常那個50元就是用來買便當的,而便當就是50元,所以不會有多的剩錢可以買零食。

國小的時候,一個禮拜中會有幾天是半天上課,但那時候民風純樸,我們放學後,小屁孩們到處亂跑都沒關係,不像現在小學生放學,如果家裡沒人,大多得跑安親班做作業,然後等父母下班回家。

印象中,國小沒有課程的下午,我們會跑到學校裡溜滑梯或玩鬼抓人,但有很高的頻率,在傍晚時分,特別是下午四五點的時候,我常常感覺肚子非常餓,不只我這樣,弟弟、妹妹也是。

由於我們家沒有給零用錢,但肚子餓怎麼辦?我都會要求弟弟和妹妹,一起在家裡展開”尋寶”行動,在家裡到處找哪裡有銅板可用。

每個人使出渾身解數,像是家裡地板角落,或是椅子腳的邊邊,或是桌子底下,也翻翻抽屜等,看看可不可以撿到一些銅板。

然後,我整合兄弟姊妹身上的零錢,湊齊到13元,傍晚五點的麵包店,正好烤出香噴噴的麵包,弟弟妹妹派我出來買麵包回家。

我望著架子上一個個香噴噴的麵包,但我去不能買,因為那樣的麵包只能一個人吃,加上我們的零錢也不足以買一個豐富口味的麵包,勉強湊齊13元,只能買半條土司,雖然口味單調,但每個人可以分到的量,比共同吃一個麵包來得好。

帶著半條土司回家,弟弟妹妹們很興奮地吵著要吃,我們三個人還得分配誰吃幾塊土司,因為片數無法平均分配,而吃完土司後,我們總覺得不夠,還是會覺得有餓感。

回到一開頭說的,由於國中的時候,我被交代出門必須帶著弟弟、妹妹,於是,寒暑假去參觀的費用增加,比方,一些館別會收取門票,爸爸媽媽不會給我們太多,平時也沒有零用錢。

我只能拿著中午吃飯後剩下的幾十塊錢,搭公車及支付門票費,最後身上的零錢所剩無幾。

記得在我13、14歲的時候,帶著弟弟、妹妹到台北市南海路那邊的科教館玩,玩到閉館時,已經又是傍晚四、五點,許多人陸陸續續回家,我們三個小孩本來也跟著要去搭公車,碰巧,那時天空開始下起一絲絲的毛毛雨。

我們沒有帶傘,三個人想說先在屋簷下躲雨,這時候,我們三個人又肚子餓了起來,特別是只有8歲的弟弟,他那時候眼睛大大又圓圓,瘦瘦小小的好可愛,由於很餓,所以看起來又格外可憐。

當時座落在南海路上的科教館,緊鄰在旁的是歷史博物館,接近整個園區的出口處,有設置一台泡麵販賣機,就像賣飲料或咖啡的投幣機。

早期有一種咖啡販賣機,不是賣你罐裝飲料,而是你投幣下去後,會有一個紙杯先掉下來,接著機器開始注水與投遞咖啡粉、糖、和奶精。

那台泡麵販賣機也是同樣的道理,當你投幣後,會掉下一碗杯麵,只是它掉下來後,你必須打開泡麵,把杯麵裡的調味包倒進去,再放到機器中,按下添加熱水的按鈕。

只是現在社會裡,或說各種景點,我再也沒看到有這種讓你現場煮泡麵的販賣機。

為了躲避這場毛毛雨,我們三個躲在泡麵販賣機前,因為這台販賣機的上面,有一個小篷子,能夠讓我們勉強遮雨。

我們在小篷底下湊錢,我叫弟弟、妹妹們,把他們和我身上的零錢都湊在一起,加總起來後,再去扣除我們坐公車回家的交通費後,還好,還買得起一碗泡麵,但也就只能一碗。

於是,扣除坐車費用,我們用光身上的銅板,投幣到這台泡麵販賣機中,買了一碗泡麵,在毛毛細雨中,三個人躲在小篷下,一同分享這碗泡麵。

我負責指揮,誰吃一口、誰吃下一口,小妹肚子餓,多吃了幾口,我嚇阻:「弟弟也肚子餓,不能吃太多,輪到他吃了」。

三個人就這樣在這個泡麵販賣機下,填填我們的肚子,並等待這場雨停。

這是我小時候的肚子餓回憶,現在回想起來都感到有些感觸,但是這樣的回憶頗令我回味的。

看到一個獨行俠,帶著兩個小跟班,每到傍晚四、五點肚子餓了,為了稍微解餓,大家去想辦法尋寶般去湊出幾枚銅板,換來半條土司,或一碗泡麵。

吃了吐司或泡麵,雖然不能填飽我們的肚子,但是吃到的時候,卻特別感動,也因為這一點點的食物,在饑餓時候,反而更顯得分外美味。